时间:2024/9/3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土地来源:   节余存量宅基地、旧村改造中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的用地等土地均可建租赁住房。   试点区域:   市国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将会优先考虑在产业集聚的几个区开展试点,比如黄埔区、番禺区、花都区、增城区等,这些区产业集中,外地人才有很大的居住需求。   户型要求:   国土部在文件中要求,试点城市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。   总量控制:   至年,全市建设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万平方米,每年批准建筑面积按万平方米控制。近日,国土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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